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订立书面职权范围。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及标准,以及合规管理的基本概念及范畴,并对合规性及风险管理的整体目标及基本政策提供评析。风险管理委员会包含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季玲玲女士,以及两名执行董事,即周宁女士及陈跃武先生。周宁女士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企业管治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设立企业管治委员会,并订立书面职权范围。企业管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企业管治制定及审阅本公司的政策及惯例,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及审核及监督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企业管治委员会包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赵凯珊女士及两名执行董事,即何国强先生及周宁女士。周宁女士为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按《上市规则》附录14所列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订立书面条款。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无色具备合适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可以选在提名该人为董事和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提名委员会包含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立基先生及赵凯珊女士,以及一名执行董事,即何国强先生。何国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设立薪酬委员会,并按《上市规则》附录14所列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订立书面条款。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薪酬政策以及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架构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设立厘定相关薪酬政策的正规及具透明的程序。目前,薪酬委员会包含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立基先生及赵凯珊女士,以及一名执行董事,即周宁女士。赵凯珊女士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规则》第3.23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1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按《上市规则》附录14所列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订立书面条款。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计及监督本集团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委员会包含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立基先生、赵凯珊女士及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季玲玲女士。张立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董事委员会
我们已于我们的董事会中成立以下五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该等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职权范围运作。